我没想到一个卫生委员都需要经历这幺激烈的竞争。
手里的演讲稿被我捏湿了。我是十个竞争者里面最后一个登台的。万幸前排有人发现了在讲台角落发抖的我,否则老师就要结束这场精彩刺激的班委竞选了。
我从来没站在过讲台上。很奇怪,明明只是站高了一个台阶,座位和座位顿时压缩在了一起,教室像个排列整齐的蜂巢,台下的蜜蜂们正在交头接耳。
我的演讲甚至没有盖过他们的嗡嗡声。
不出所料的落选了。不过我和前排那个矮个子男生成了好朋友。
“我觉得你那次竞选卫生委员的时候说的‘希望我们的青春充满淡淡的薄荷气息’很棒。”后来有一次午休的时候,他神经兮兮地凑过来跟我说到,“我不明白为什幺评估卫生的标准只有‘干净整洁’。气味明明也很重要。”
我猜他是被宿舍里那帮爱打篮球的高个子熏到了。
我翻出早上从家里刚摘的新鲜薄荷叶递给他。不用看也知道他正双眼放光,馋得像头一个星期没吃鸡的黄鼠狼。
“你是属猫的吧?”我无语地看着他打开密封袋猛吸的痴样,“下次你拿个盆给我,我帮你移栽一点得了。这样你天天都能吸。”
他欣然接受了这个提案,并在当天放学的时候就裁了个空牛奶盒给我。
我挑了一株沾满清晨露珠的翠绿薄荷给他。
遗憾的是,那盆种在牛奶盒里的薄荷没活过一个月。不是因为林语骞没好好养——恰恰相反,正是因为他太爱它了,它为了报恩,便拿命替他挨了一顿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揍。
我的第一个朋友是个傻子,双手沾满泥巴,捧着薄荷的尸体就跳了宿舍楼。人倒没死,只是腿摔断了之后再也没来过学校。
我为此埋怨了自己很久——我也太小气了,早知薄荷能替他挨打,当初我就该把奶奶的那盆薄荷铲空了,装进大大小小的盆里,全都拿给他作护身符。
意外的是,那场薄荷风波似乎让我在班里开始有了些存在感。我听见越来越多的同学贼眉鼠眼地叫我“寡妇”。一开始我还不确定他们说的是不是我,直到有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忘记了我的名字。
“呃……那个谁……林语骞的女朋友……你来读一下一段课文。”
哄堂大笑。
我倒是在心里松了一口气,不仅因为“林语骞的女朋友”要比“寡妇”好听多了,更重要的是,我终于可以开始练习隐身了。
首先,我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场景来做实验。
实验的前提是:我必须“在场”;
预期的结果是:我“不在”;
变量是:隐身能力的触发时机。
以前我还担心自己会因为太过透明无法满足实验前提,现在想想真是多余了——当我顶替林语骞,成为那个被偏爱的霸凌对象之后,可供实验的场景从此多到数不胜数。
我最先尝试的触发方式是憋气。
我的理由是,皮肤是人类最大的器官。只要憋住气一动不动,就不会惊扰他们那个接触面积超大的器官,也就不会发现。为此我还特地在浴缸里进行了专项练习,以至于当年体检的时候我吹出了史无前例的肺活量。
但我忘了他们跟丧尸不一样——他们那双爱偷懒的眼睛还有用,并且擅长捕捉红色。而我一憋气脸就会红成猪肝,所以自然会被发现。
当我把泡在游泳池里的书包捡回来,第一件事就是掏出那个湿透的实验笔记,划掉憋气。